2012年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2012年南通市区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中招有关文件精神,为统一明确市区(除通州区)中招录取规程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招录取管理要求
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办具体负责实施。市区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二、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市区中考报名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中招志愿填报,市区个别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办填报。中招管理系统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首先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和已有评价结果及考试成绩,包括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体育测试与考试成绩、地理与生物学测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如有差错及时向老师报告,并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上报。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必须先认真浏览今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某批次选“报考”后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注意还有一些批次要求选择是否专业服从和学校服从。
5、考生填报完成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志愿信息,然后核对自己所填志愿信息,如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确认志愿信息。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考生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6、报名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后在“志愿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考生志愿表”,交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志愿表”交给报名点。报名点系统管理员在本校志愿填报完成后将“学生志愿管理”中考生的“学校确认”状态置为已确认。系统管理员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7、报名学校将所有确认后的“考生志愿表”汇总后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一致后即上报市招办。
三、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所有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师范普通类统招生、普通高中(含择校生、推荐生、特长生、国际班招生)、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志愿都实行一次性填报。志愿填报日程安排如下:
5月26-28日:志愿填报系统调试
5月26日:全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职业大学)
5月26-29日: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30日-6月3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学校确认
四、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报考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的考生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2、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师范类、普高类、高职类、中职类的录取批次和设置的各小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
3、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含小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含小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每一批次的志愿栏中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其它学校是否服从志愿栏,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所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可在本批次未招满的任何学校或专业中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
4、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达到所报学校对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要了解市区学校关于推荐生、特长生及相关自主招生录取的办法。
5、凡报国际班的考生一定要查阅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被国际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五、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拓宽渠道,确保中招政策宣传到位。中招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招生办投档和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报名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及时完整地向所有考生下发市招生办统一编制的《2012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向考生及时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专业,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
2、认真学习、掌握规程,确保志愿填报指导到位。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加大中招政策宣传的力度,组织师生全面学习中招相关政策,尤其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准确、公正、合理,确保对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到位。要重点确保维护考生对师范招生和省统一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知情权,要尊重考生意愿和选择权,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不得误导、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改动志愿;不得向考生偏重或单项宣传有关招生学校。有误导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的由报名学校负责,并由纪检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责任。
3、把握重点、反复核查,确保志愿信息准确到位。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特别对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并认真、反复核对“考生志愿表”后再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认真、周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预防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六、中招录取批次安排
1、提前批次:师范学校
第一小批:省免费幼师男生
第二小批:师范艺体类定向生
第三小批:师范普通类定向生(校长实名推荐生提前录取)
第四小批:师范艺体类统招生
第五小批:师范普通类统招生
2、第一批: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提前一小批:普通高中国际班
普通高中提前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一小批:四星普通高中(一)
第二小批:四星普通高中(二)
第三小批:其它普通高中
(推荐生录取在对应小批次的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前,按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
第一小批:五年制艺术类高职
第二小批:五年制普通类高职
4、第三批:中职
第一小批:中职
第二小批:中职自主招生
七、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师范类录取
(1)省免费幼师男生录取:通过南通高师组织面试合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必须在省免费幼师男生第一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按考生所在县(市)区户籍地对应的分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录取:凡报考师范艺体类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关专业加试(相关证书折算专业成绩只限于报考师范统招的考生),合格的考生必须在师范艺体类定向生第二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在全市统一划定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25分(含525分)以上,根据各县(市)区的师范艺体定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3)师范普通类定向生录取:该小批次录取之前先录取校长实名推荐生。
经校长实名推荐并通过面试合格的师范定向生必须在师范普通类定向生第三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与被推荐的学校和专业相同,否则取消推荐资格。推荐生的录取根据户籍所在地校长实名推荐生的专业计划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师范普通类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在师范普通类定向生第三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要注意按照学校和专业代号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和学校都必须确认户籍所在地信息与户口本是否一致、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与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计划是否一致。师范普通类定向生录取是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各县(市)区师范定向生分配计划(减去校长实名推荐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专业按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报考师范定向生的考生(校长实名推荐的定向生除外),志愿填报和中招考试完成后,于6月17日到所报南通高师或如皋高师分别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面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师范定向生录取。
(4)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凡报考师范艺体类统招生的考生通过学校组织专业加试合格后,必须在师范艺体类统招生第四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根据市区分配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考和艺体专业测试成绩总和不低于525分)上,按招生计划1:1.2比例投档, 师范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中考和艺体专业测试成绩总和择优录取。
(5)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凡报考师范统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师范普通类统招生第五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所高师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可填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两所师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根据全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平行志愿,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525分(含525分)以上,按招生计划1:1.1比例投档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提前第一小批国际班录取:符合上级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收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招生学校可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名册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招生办。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中招志愿填报时要在普通高中提前第一小批国际班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所学校,按志愿顺序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投档。
(2)普通高中提前第二小批自主招生录取:报考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在普通高中提前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批次)志愿中选择报考的学校和特长,否则取消资格,录取要求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文件(通教发〔2012〕14号)执行。
(3)普通高中(含统招生、择校生)批次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分三小批录取,每小批录取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第一小批:设二个志愿,可选填通中统招、一中统招。
普通高中第二小批:设二个志愿,可选填通中择校、一中择校。
普通高中第三小批;设八个志愿,可在天星湖中学统招和择校、二中统招和择校、三中统招和择校、启秀中学统招和择校、小海中学统招和择校、启秀中学(紫琅中学校区)统招和择校志愿中选填。
报考普通高中(含择校生)的考生要按规定的各类小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要特别注意小批次顺序,在录取的过程中,是按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上一批次不填报不影响下一批次投档录取。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的计划招生均实行一次性录取和不再补录的办法,如果普通高中只填报一个小批次志愿未被录取,其它小批次又未填报,那只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所以提醒考生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2012年中考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2]47号)文件中对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执行。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详细了解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具体规定,达不到等级规定的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市区通中、一中和天星湖中学推荐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在对应的普通高中小批次中A志愿(第一个志愿)必须填报被推荐学校的统招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推荐生录取是在被推荐学校统招生、择校生录取之前,凡达到被推荐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推荐生即被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再按所报的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和中高职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根据国家、省规定,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突破。因此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中,如出现尾数同分,则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在报普通高校招生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第二批五年制艺术类高职、普通类高职录取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将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全市实行集中统一录取,录取时全市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凡报五年制艺术类高职的考生在第一小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凡报五年制普通类高职在第二小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三所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法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是在填报志愿的考生中优先录取,若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或调增计划,招生学校可通过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提出补录申请后再进行补录。
4、第三批中职录取
凡报考省市中职学校的考生要在第三批次中职第一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三所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省市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的顺序分批次择优录取,未能录取的考生可自选中职学校参加自主招生。
九、中招录取时间安排
全市师范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在7月5日前完成;中职录取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中、高职补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前完成。
十、中招录取审批要求
根据省中等学校录取管理规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的录取均要由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市区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市招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对职业学校招生按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招录取费。
